Page 21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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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
五、关于我国核能发展的建议
1. 适当加大核电建设规模,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现有产业
能力,每年稳定核准开工 8 ~ 10 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争取到 2035 年我国核电
发电量占比达到 10%,达到当前世界平均水平,到 2060 年进一步提高我国核电发
电量占比,达到当前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
2. 统筹电力系统转型发展和电力系统规划,优化核电建设布局,因地制宜推
进核电和风电光伏等各类电源的协同发展。在积极开发沿海核电的同时,适时启
动开展其他地区核电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工程建设工作,探索不同地区核风光协调
发展的适宜路线。其中,华中地区首批三个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建议在
“十四五”期间尽快启动。
3. 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技术研发攻关,提升核燃料循环前后端能力,确保核
能安全可持续发展。集中国内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基础性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软件
开发,补齐行业短板,保障产业链安全;进一步健全天然铀供应保障体系,加大国内
铀资源勘查开发和开放力度;按照核燃料闭式循环、“热堆、快堆、聚变堆”三步走
战略,加快推进乏燃料后处理科技攻关、一体化闭式循环快堆等战略性先进核能技
术研发,解决铀资源供应瓶颈及放射性废物环境制约问题。
4. 创新推进核能综合利用技术,充分发挥核能减排优势。将核电建设与城市
及大型工业园区供热、供汽、供冷等统筹规划,积极推动运行核电机组实施集中供
热与海水淡化;研究启动多用途小型堆城市清洁供暖及工业园区综合利用及燃煤
供热替代示范项目。
5. 尽快完善涉核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做好涉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顶层设
计,建立相关协调机制;推动原子能法尽快出台,核损害赔偿法、放射性废物管理法
等列入立法计划;研究出台核电管理条例,制定并颁布核电厂址保护相关法规;研
究制定适应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发展的相关法规标准。
6. 推动核电、核能参与绿电和碳市场交易。在国家“双碳”政策层面,结合国
内绿电交易试点和碳市场建设,组织制订和论证核电、核能碳零排放认证方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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