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中国核能年鉴201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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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交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                  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放射性物品运输的
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                  途经地和抵达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防护指南,承运人应当查验、收存。托运                  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人提交文件不齐全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第三十八条 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
      第 三 十 五 条  托 运 一 类 放 射 性 物 品  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 ,按照指定的
的,托运人应当编制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                  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报国务院核安全                  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
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员的监管之下。

      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                    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
报告书应当包括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                 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
运输容器型号、运输方式、辐射防护措施、                 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
应急措施等内容。                            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              全监管部门制定。
请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
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颁发                        第三十九条 通过水路运输放射性物
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对不符合                  品的,按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行
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书面通                  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通过铁路、航空运输放射性物品的,
      第三十六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              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主管部门的有关规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应当载明下列主                  定执行。
要内容:
                                          禁止邮寄一类、二类放射性物品。邮
      (一)托运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              寄三类放射性物品的,按照国务院邮政管
表人;                                 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品名、数量;                   第四十条 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
      (三)运输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容器型              置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可以依照《中华人
号和运输方式;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向设区
      (四)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的市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非
      第 三 十 七 条  一 类 放 射 性 物 品 启 运  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本单
前,托运人应当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                  位的放射性物品,并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托
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                 运人和承运人的义务。
报启运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放射性物品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
      收到备案材料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              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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