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中国核能年鉴201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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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取得制造许可证从事一类放
(一)将未取得设计批准书的一类放 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
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用于制造的; (二)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
(二)修改已批准的一类放射性物品 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一类放射
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
运输容器设计中有关安全内容,未重新取
得设计批准书即用于制造的。 (三)超出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
事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
第五十一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
计、制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 (四)变更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
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输容器型号,未按照规定重新领取制造许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可证的;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将未经质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
(一)将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 合格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交付使用
安全标准的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 的。
器设计用于制造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
(二)将未备案的二类放射性物品运 (五)项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制
输容器设计用于制造的。 造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 第五十四条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
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器制造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
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代表人,未依法办理制造许可证变更手续
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一)未对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
输容器的设计进行安全性能评价的; 第五十五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
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二)未如实记录二类、三类放射性 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
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三)未编制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 (一)在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首
器设计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 次制造活动开始前,未按照规定将有关证
的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查的。 明材料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第五十三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 (二)将未经质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
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合格的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交
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0 万 付使用的。
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六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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