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中国核能年鉴201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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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取得制造许可证从事一类放
      (一)将未取得设计批准书的一类放  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

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用于制造的;              (二)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
      (二)修改已批准的一类放射性物品  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继续从事一类放射
                        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
运输容器设计中有关安全内容,未重新取
得设计批准书即用于制造的。                 (三)超出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
                        事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
      第五十一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
计、制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            (四)变更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
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输容器型号,未按照规定重新领取制造许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可证的;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将未经质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
      (一)将不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  合格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交付使用
安全标准的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      的。
器设计用于制造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
      (二)将未备案的二类放射性物品运  (五)项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吊销制
输容器设计用于制造的。             造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        第五十四条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
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器制造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
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代表人,未依法办理制造许可证变更手续
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 万元的罚款。
      (一)未对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
输容器的设计进行安全性能评价的;              第五十五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
                        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二)未如实记录二类、三类放射性  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 万元
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       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三)未编制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        (一)在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首
器设计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      次制造活动开始前,未按照规定将有关证
的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查的。            明材料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第五十三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        (二)将未经质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
造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合格的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交
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50 万    付使用的。
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六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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