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中国核能年鉴201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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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
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      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
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      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
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      能利用系统。
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
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年度中督促落实。                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
                        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
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
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      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
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      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
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
障电网安全。                  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
                        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扩大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
电网、储能等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
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为可再      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
      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  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
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      发展、生态保护和卫生综合治理需要等实
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际情况,制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
                        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资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  源转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
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能等技术。

      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地区的
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      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提供财政支持。
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
应当接收其入网。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

      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        第十九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
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      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
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 符 合 国    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
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       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
体系。                     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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