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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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未发生过责任
(二)学力证明; 事故、重大技术失误的证明。
(三)由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考核单位
资格鉴定委员会对前款规定的材料进
出具的考核成绩; 行审查核实后,申请人方可参加更新证书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 考核。
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意见; Ⅰ、Ⅱ级更新证书考核为操作考试,
(五)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Ⅲ级更新证书考核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答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 辩。
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 考核合格并经民用核安
核准工作,并将核准结果送国务院核行业 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
主管部门;核准通过的,由国务院核行业 通过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将更新
主管部门自收到核准结果之日起 15 个工 证书考核结果连同更新证明材料送国务院
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经核准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
验人员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有
效期为 5 年。
(一)人员姓名及聘用单位;
(二)考试合格项目及资格等级; 第三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
(三)有效期限; 人员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无损
(四)证书编号。 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
第二十七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限为 5 年。
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 第三十一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1 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中执业。
第二十八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
拟继续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无损检验人员变更聘用单位的,应当
的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 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
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 委员会提出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
委员会提出更新申请,并提交下列主要材 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
料: 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更新后的证书
(一)聘用单位推荐信; 有效期适用原证书的有效期。
(二)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
(三)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未 第三十二条 已取得国外相关无损检
超过 1 年的证明; 验资格证书的境外单位的无损检验人员,
需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核安全设
备无损检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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