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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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人员的资格考核申请;                    (四)聘用单位出具的未发生过责任
      (二)学力证明;          事故、重大技术失误的证明。
      (三)由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考核单位
                              资格鉴定委员会对前款规定的材料进
出具的考核成绩;                行审查核实后,申请人方可参加更新证书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  考核。

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意见;                  Ⅰ、Ⅱ级更新证书考核为操作考试,
      (五)已持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Ⅲ级更新证书考核包括操作考试和综合答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  辩。

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九条 考核合格并经民用核安
核准工作,并将核准结果送国务院核行业      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
主管部门;核准通过的,由国务院核行业      通过后,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将更新
主管部门自收到核准结果之日起 15 个工    证书考核结果连同更新证明材料送国务院
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经核准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
验人员资格证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有
                        效期为 5 年。
      (一)人员姓名及聘用单位;
      (二)考试合格项目及资格等级;         第三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
      (三)有效期限;          人员的聘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无损
      (四)证书编号。          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
      第二十七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
验人员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限为 5 年。
无损检验人员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            第三十一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1 年以上,该项目自动废止。          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中执业。
      第二十八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后
拟继续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无损检验人员变更聘用单位的,应当
的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 6 个月前    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
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      委员会提出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申
委员会提出更新申请,并提交下列主要材      请,由发证机关更换新的资格证书,并告
料:                      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更新后的证书
      (一)聘用单位推荐信;       有效期适用原证书的有效期。
      (二)医院出具的视力证明;
      (三)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未        第三十二条 已取得国外相关无损检
超过 1 年的证明;              验资格证书的境外单位的无损检验人员,
                        需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核安全设
                        备无损检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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