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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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结果或者结论的;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四)有其它违反国家核安全法规行
负责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
核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为的。
                              第三十八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      验人员超出资格证书限定范围从事无损检
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验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
                        其停止无损检验活动,依据《民用核安全
      检查内容包括考核单位的质量保证体  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
系运行情况、组织机构、场地和设施、人      聘用单位予以处罚。
员师资力量、考试大纲及实施细则、考试
管理制度、考试计划及实施、文件和记录            第三十九条 伪造、变造民用核安全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
      第三十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条的规定,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
验人员考核单位有义务配合国务院核安全      可以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处 5 日 以 上 10 日 以 下 拘 留, 可 以 并 处
检查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      500 元以下罚款。
数据,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四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
      第三十六条 无损检验结果报告的编  人员考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
制和审核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无损检验      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核安全监管
人员担任,并经其聘用单位批准后方为有      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
效。                      资格考核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考核单位条件变化,不满足规
                        定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二)不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考试;
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            (三)资格考核工作品质低劣;
损检验活动,并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            (四)严重违规,弄虚作假。
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验考核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
      (一)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无损检验结  的,由考核单位停止其资格考核工作,并
果报告严重错误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泄露考试内容的;
      (二)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        (二)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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