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0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8)
P. 310
核安全法的特点和亮点
在运核电装机规模位居世界第四,在建核电规模位居世界第一,核安全任务
非常繁重,必须要有一个核安全领域的根本法,来落实中央要求的“依法治
核”,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核安全法作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核安
全、应对核事故、保障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推
动我国核事业的健康发展,都至关重要。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习
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结合国情,从国家层面部署实施核安全战略,制定
中长期核安全发展规划,完善核安全立法和监督机制,并确保相关工作得到
足够投入和支持。”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核安全法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全力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秉持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精神,推
进核安全法的立项、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完善、审议进程,按照科学
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认真研究相关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经验,形成近
百万字专题研究报告;先后赴十余个省(区、市)对核能产业链开展调研,
听取地方政府和企业意见;组织专家学者研究立法理论和问题,提供论证。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出台了一部
既接轨国际,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核安全法。
作为我国首部核安全领域的重要法律,核安全法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
记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建立了全过程全链条开展核安全监
管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公众参与,加强了信息公开,是 30 年来我国核安全监
管有效做法的经验总结,为保障社会公众的核心利益、实现核事业持久安全
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 核安全法的特点
核安全法共八章、94 条,分为总则、核设施安全、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
ഠ߶॓࿐໓ངԛϱഠϱಃ෮Ⴕ
安全、核事故应急、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按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