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1 - 智库丛书第五卷
P. 361

核电建设与运行管理




            1  委托模式下常规岛设备监造工作过程



                 某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甲方)通过采购服务合同将其一期工程常
            规岛、BOP 及送出工程的设备招标采购代理、监造工作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公
            司(乙方),负责实施设备招标代理机构并承担设备监造工作。

                 甲方将一期工程常规岛、BOP 及送出工程甲供物项的设备监造委托设备监
            造单位实施,并与各设备供应商直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乙方在采购合同中联签,
            乙方的设备监造单位在业主的监督管理下对服务范围内的甲供物项承担质量、进

            度责任,甲方参加重要设备的监造活动,并对乙方设备监造单位的监造工作实施监
            督、评价和考核。


            1.1  乙方监造服务目标与策划




            1.1.1  同行准则

                 对于核电工程项目而言,其设备监造目标就是按照核安全相关导则(如 HAD

            003/03)和 ISO 9000 质量管理体系中对买方规定的验证活动要求,圆满完成核电
            项目建设设备监造的需要;保证设备高质量、按进度并安全稳妥到达工地现场。乙

            方通过组建设备监造的组织机构,召集合格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同时
            创建监造必需的管理程序,技术控制方法,按照设备的分级以及设备监造等级要
            求,对电站各种设备实施从原材料采购到出厂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充分保证电站按

            时获得质量要求的产品,实现设备监造的预定目标。


            1.1.2  设备监造策划对标

                (1)引入有资质的设备监造单位:专业化采购服务单位下属的核电部门负责
            一期工程常规岛、BOP 及送出工程的设备招标、采购代理,初期并未安排专业监造

            队伍入驻项目,而是由设在项目现场的核电部门履行采购服务合同的设备监造职
            能,而该部门并不具备设备监造服务资质。核岛第一灌混凝土(简称 FCD,下同)


                                                                                   347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