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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三卷)




           方政府和核电企业加强合作,专业、规范、高质量地进行建设。


           5  推进我国低放废物处置工作的建议



               1. 我国核电厂低放废物处置场建设严重滞后,绝大多数低放废物滞留在核电
           厂临时贮存设施内,不利于核电厂的正常运行,也增加了环境风险,应尽快推进我

           国核电厂低放废物处置场的建设。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对处置场的规划与核电发展
           规划一并考虑,同时结合路条、项目审批等关键节点,将处置场的选址和建设设置

           为允许开展前期工作和项目核准或开工的前提条件。
               2.“邻避效应”是影响我国低放废物区域处置政策落地的主要障碍,为了破
           解“邻避效应”带来的困局,建议对核电厂低放废物采取“区域处置 + 集中共享

           处置”的多途径处置模式,在部分核电大省规划建设区域性处置场的同时,选择综
           合条件良好的区域,建设面向全国的“集中共享”式核电低放废物处置场。

               3. 低放废物处置场的运营具有其特有的专业性和公益性。低放废物处置在坚
           持专业性的同时,还应具有公益性,同时在政府指导下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支持和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现共享共赢,可持续发展。

               4. 要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低放废物处置场所在地应得到合理补
           偿,以促进当地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补偿方式不但可适用省与省
           之间的环境利益平衡,也可探讨在省内区域间实行,由此加快省内区域处置场的

           建设。
               5. 西北集中共享处置场的建设可以破解我国当前核电低放废物处置问题,建
           议有关政府部门协调和推动有关涉核企业集团尽快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加快推进

           和实施西北集中共享处置场的建设运行,为我国低放废物处置提供一个安全、可靠
           和经济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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