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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衔接工作,在原国务院法制办的指导下,国防科工局组
织专家对《原子能法》的定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关系、贯彻落实
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军民融合战略、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对原上报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草案)》送审稿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完善,于 2018
年 2 月正式报送原国务院法制办,该办重新征求了 79 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因机
构改革,国务院法制办并入司法部。司法部于 2018 年 5 月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国
防科工局重新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草案)》,认为基本成熟。
3.3 最新进展
2018 年 9 月 21 日,国防科工局将征求意见稿在司法部网站公开向全社会征
求意见,共收到 700 余条修改意见,作为一个比较偏的专业性法律,最终有 15 000
多票赞成(800 余票反对),超过了 95%。在此基础上,司法部继续组织对法律草
案进行修改,并再次征求了 15 个主要部门的意见。国防科工局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一方面整理准备了大量备询材料,另一方面积极与生态环境部、能源局等部门进行
沟通,就尽快推动《原子能法》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达成一致意见。
4 原子能立法主要考虑
4.1 指导思想及主要原则
起草《原子能法》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促进原子能事业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军民融合发
展,保障国家安全,提高人民福祉,为实现我国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的战略目
标,促进原子能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全面规范的原则
作为规范和促进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原子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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