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中国核能年鉴201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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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三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 559 号
                                                      第四条 国家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已经 2009                       信息共享制度。
年 8 月 12 日国务院第 76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实行信息共
                                    总理 温家宝      享。
                               2009 年 8 月 17 日
                                                      第五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
                                                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                          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
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                              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
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                              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                              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                              查处理。
条例。
                                                第二章 评 价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                                    第七条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
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                              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 以下
称综合性规划 ),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                                 第八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                              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 以下
称专项规划 ),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一 ) 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
                                                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                                    ( 二 ) 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
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                              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 三 ) 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
                                                益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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