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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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 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
法 所 得 十 万 元 以 上 的, 并 处 违 法 所 得 一 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
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 或者射线。
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
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二)核设施,是指核动力厂(核电
刑事责任: 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和其它
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贮存和处 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
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二)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 (三)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
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活动的。 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
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
第五十八条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中的使用。
输入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
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放射性废 (四)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种发生
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由海关责令 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
退运该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 质量不同的核素。
品,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
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
第五十九条 因放射性污染造成他人 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性材料。
第八章 附则 (六)射线装置,是指 X 线机、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第六十条 军用设施、装备的放射性
污染防治,由国务院和军队的有关主管部 (七)伴生放射性矿,是指含有较高
门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和国务院、中央军 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
事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土矿和磷酸盐矿等)。
第六十一条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 (八)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
触放射性物质造成的职业病的防治,依照 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
执行。 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第 六 十 二 条 本 法 中 下 列 用 语 的 含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 2003 年 10 月 1
义: 日起施行。
(一)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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