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2018年核能年鉴
P. 47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附件1
                                第676号
                                                          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摘录与核能相关内容)
                 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将《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第四

                                        总理  李克强          条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
                                      2017 年 3 月 1 日     责全国放射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与放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射性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
                         行政法规的决定                         护主管部门负责与放射性药品有关的辐射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审批项                          删去第五条。
                 目、中介服务事项、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和                          第六条改为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改革涉及的行                      “放射性新药的分类,按国务院药品监督
                 政法规,以及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                      管理部门有关药品注册的规定办理。”
                 结构、惠民生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第七条改为第六条,修改为:“研制
                 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单位研制的放射性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

                     一、对3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                   或者验证前,应当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
                 修改。(附件1)                                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报送资料及样品,
                     二、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
                 件2)                                     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物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床试验机构进行临床研究。”
                                                             第八条改为第七条,将其中的“卫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生部”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
                       2.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略)                 门”,“能源部”修改为“国务院国防科

                                                         技工业主管部门”。
                                                             第九条改为第八条,将其中的“卫生
                                                         部”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删去第十条。

                                                             第十一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国
                                                         家根据需要,对放射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实
                                                         行合理布局。”


                                                                                           39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