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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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第二十八条 供电企业应当保证供给 户计收电费。
用户的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对公用供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
电设施引起的供电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
理。 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
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
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
供相应的电力。 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
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 责,应当提供方便。
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
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 第三十四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
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 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 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用户。
第五章 电价与电费
用户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有异议的,
可以向电力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投诉的电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
力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
价、电网销售电价。
第三十条 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
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供 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
电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分级管理。
执行。
第三十六条 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
第三十一条 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 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
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 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
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
准。 第三十七条 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
同价。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
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 电力生产企业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制定
标准。 上网电价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 害供 第三十八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电网和省级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
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 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
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 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
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 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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