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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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安 装 单 位, 应 当 在 制 造、 安 装 活 动 开 始 (二)已完成的制造、安装质量计划
30 日前,将下列文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 清单;
管部门备案:
(三)制造、安装活动不符合项统计
(一)项目制造、安装质量保证分大 表。
纲和大纲程序清单;
第三十三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二)制造、安装技术规格书; 验单位,应当在完成无损检验 10 个工作
(三)分包项目清单; 日内,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无损
(四)制造、安装质量计划。 检验内容和检验结果。
第三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
单位,应当在无损检验活动开始 15 日前, 第三十四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
将下列文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 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按照下
案: 列规定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一)项目无损检验质量保证分大纲
和大纲程序清单; (一)开展涉及核安全的重要会议、
(二)无损检验活动内容和进度计划; 论证等活动的,提前 7 个工作日报告;
(三)无损检验遵循的标准、规范、
目录清单和验收准则。 (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在 24
第三十一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单 小时内报告;
位,应当在每季度开始 7 个工作日内,向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上一季度活动 (三)因影响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和
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核安全而导致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发出停
(一)已完成的设计活动清单,以及 工指令的,在 3 个工作日内通报。
下一季度计划开始和拟完成的设计活动清
单; 第三十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
(二)设计变更清单; 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对所从
(三)设计验证完成清单。 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
第三十二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无损检验活动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 4
安装单位,应当在每季度开始 7 个工作日 月 1 日前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上
内,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上一季 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度活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已完成的制造、安装活动清单,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以及下一季度计划开始和拟完成的活动清 (一)本单位工作场所、设施、装备
单; 和人员等变动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三)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四)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出的整
改要求落实情况;
(五)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
出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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