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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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安 装 单 位, 应 当 在 制 造、 安 装 活 动 开 始        (二)已完成的制造、安装质量计划
30 日前,将下列文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              清单;
管部门备案:
                                       (三)制造、安装活动不符合项统计
      (一)项目制造、安装质量保证分大           表。
纲和大纲程序清单;
                                       第三十三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二)制造、安装技术规格书;             验单位,应当在完成无损检验 10 个工作
      (三)分包项目清单;                 日内,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无损
      (四)制造、安装质量计划。              检验内容和检验结果。
      第三十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
单位,应当在无损检验活动开始 15 日前,                  第三十四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
将下列文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                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按照下
案:                               列规定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一)项目无损检验质量保证分大纲
和大纲程序清单;                               (一)开展涉及核安全的重要会议、
      (二)无损检验活动内容和进度计划;          论证等活动的,提前 7 个工作日报告;
      (三)无损检验遵循的标准、规范、
目录清单和验收准则。                             (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在 24
      第三十一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单           小时内报告;
位,应当在每季度开始 7 个工作日内,向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上一季度活动                     (三)因影响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和
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核安全而导致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发出停
      (一)已完成的设计活动清单,以及           工指令的,在 3 个工作日内通报。
下一季度计划开始和拟完成的设计活动清
单;                                     第三十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
      (二)设计变更清单;                 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单位,应当对所从
      (三)设计验证完成清单。               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
      第三十二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无损检验活动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 4
安装单位,应当在每季度开始 7 个工作日             月 1 日前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上
内,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上一季               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度活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已完成的制造、安装活动清单,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以及下一季度计划开始和拟完成的活动清                     (一)本单位工作场所、设施、装备
单;                               和人员等变动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
                                       (三)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情况;
                                       (四)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出的整
                                 改要求落实情况;
                                       (五)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
                                 出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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