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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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第三十六条 开箱检查后,国务院核        第四十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
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应当在      其所属的检验机构的安全检验不减轻也不
20 个工作日内,出具开箱检查报告。      转移境外单位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相
                        关责任。
      经检查不合格的,国务院核安全监管
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应当在报告中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明不合格的原因,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不
得进行安装调试活动。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及其派出机构、所属的检验机构和有关工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
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应当对安装和装料前      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调试阶段涉及安全性能的试验进行检查。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进口民用        (一)对符合本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
核安全设备涉及安全性能的试验开始 30     不予受理或者注册登记的;
个工作日前,通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及其
所属的检验机构。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二)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予查
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选点      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见证,并制作见证记录。
                              (三)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或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检  者业务秘密的;
验机构应当在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涉及安
全性能的全部试验结束之日起 30 个工作          (四)滥用职权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
日内,出具检查报告。              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财物的;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五)从事或者参与民用核安全设备
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应当在完成文件记录      经营活动的;
检查、开箱检查、安装和装料前调试阶段
涉及安全性能的试验检查后,出 具安全检           (六)在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
验报告。                    理工作中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对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民用核设施营        第四十二条 境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运单位不得运行使用。              一的,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
                        节轻重,暂扣或者收回注册登记确认书:
      第三十九条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
督检查人员和安全检验人员,应当为被检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
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      律、行政法规和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
滥用职权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财物;不得从事            (二)不按照注册登记确认书规定的
或者参与民用核安全设备经营活动。        活动种类和范围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
                        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

                              (三)变更单位的名称、所在国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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