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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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保障

             原则,组建了 30 余支国家级专业救援分队,承担核事故应急处置各类专业救
             援任务。军队是国家级核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支援地方核事

             故应急的职责与使命,近年来核应急力量建设成效显著。为应对重特大核事
             故风险,依托现有能力基础,中国还专门组建了一支 300 余人的国家核应急
             救援队,主要承担复杂条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击抢险和紧急处置任务,并参

             与国际核应急救援行动。
                  ——省级核应急力量。中国建有核设施的省(区、市)均建立了相应的

             核应急力量,包括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辐射监测、辐射防护、医学救治、
             气象监测、去污洗消点、撤离道路、撤离人员安置点等,以及专业技术支持
             能力和救援分队,适应本区域的核应急准备与响应需要。
                  ——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力量。按照国家要求,参照国际标准,中国

             各核设施营运单位均建立了相关的核应急设施及力量,包括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通信设施、应急监测和后果评价设施;配备应对处置紧急情况的应急电

             源等急需装备、设备和仪器;组建辐射监测、事故控制、去污洗消等场内核
             应急救援队伍。核设施营运单位所属涉核集团建立了三支核事故应急支援队,
             建立了核应急相互支援合作机制,形成核应急资源储备和调配等支援能力,

             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协调。
                  ——国家核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中心。建立国家核应急响应中心,配备核事
             故后果评价及决策支持系统,与各有关省(区、市)和各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

             急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核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建设辐射监测、辐
             射防护、航空监测、医学救援、海洋辐射监测、气象监测预报、辅助决策、响
             应行动等 8 类国家级核应急专业技术支持中心以及 3 个国家级核应急培训基地,

             基本形成了专业齐全、功能完备、支撑有效的核应急技术支持和培训体系。
                  同时,我国已建设了一批核应急设施,形成覆盖全国的核与辐射应急监测、
             核应急医学救治、地震预报、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核应急气象观测等网络。


                 (三)核应急培训、演练与公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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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以来,中国各级核应急组织举办培训班 110 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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