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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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发展蓝皮书
极参与核能合作多边、双边机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国际科技交流与
合作不断深入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了一批高水平高质量
的国际合作典范。
一 积极参与核能合作多边、双边机制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积极参与核能合作多边、双边机制。
在多边领域,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相继加入了《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公约(如表 1 所示),不
断深化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热核聚变组织、第四代核能论坛等国际多边
组织的全方位合作,积极参与伊核、朝核等重点国际核事务治理,主动参与
核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我国一直严格履行核安
全、核应急、核安保和防核扩散等国际义务,维护我负责任大国形象。
表 1 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
序号 公约 加入时间
1 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1984 年
2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1986 年
3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 1987 年
4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1988 年
5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1992 年
6 核安全公约 1996 年
7 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2006 年
8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2010 年
在双边领域,我国先后与 30 多个国家签署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
议(如表 2 所示),在核电工程、核技术应用、核燃料供应、核设备制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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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互利务实的合作。“十三五”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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