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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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发展蓝皮书

             极参与核能合作多边、双边机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国际科技交流与
             合作不断深入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了一批高水平高质量

             的国际合作典范。


                         一  积极参与核能合作多边、双边机制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积极参与核能合作多边、双边机制。

                  在多边领域,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相继加入了《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国际公约(如表 1 所示),不
             断深化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热核聚变组织、第四代核能论坛等国际多边
             组织的全方位合作,积极参与伊核、朝核等重点国际核事务治理,主动参与

             核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我国一直严格履行核安
             全、核应急、核安保和防核扩散等国际义务,维护我负责任大国形象。



                                    表 1  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
                 序号                        公约                          加入时间

                  1      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1984 年
                  2      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1986 年

                  3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                                1987 年
                  4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                                     1988 年
                  5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1992 年

                  6      核安全公约                                         1996 年
                  7      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                         2006 年
                  8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2010 年



                  在双边领域,我国先后与 30 多个国家签署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
             议(如表 2 所示),在核电工程、核技术应用、核燃料供应、核设备制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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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互利务实的合作。“十三五”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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