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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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调研工作,考虑厂址受台风影响程度。掌握充足的历史台风资料,以便进行准
确的设计基准洪水位的数值模拟计算。在设计基准洪水位确定后,海岛核电厂址
的场平标高的确定应结合海岛地形与地质条件,充分考虑安全裕度。护坡要在满
足海岛保护指标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其稳定性,同时采取护岸生态化的消浪减灾措
施,护岸生态化的实施要结合当地水文特征条件,尽量采用生态材料和本地原生物
种,促进新建护堤的自然化,保护海岸地形地貌的原始性。另外,也要充分考虑在
极端天气条件下,厂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和重点厂房的防水淹措施。
3.4 统筹考虑对外交通与电力送出
海岛核电对外交通要综合考虑核应急方案需求、规划符合性、用海用岛面积控
制指标符合性和项目经济性。跨海大桥、隧道、进出厂道路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海岛
特点,尽量减少对海岛面积的占用,也要注意应尽量降低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
响。如果涉及围填海的,要严格控制围填海面积,并做好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电
力送出方案中,海底方案需要占用 500 米以上宽度的海域而且会占用较多的岸线,
架空方案若水深超过 20 米则技术难度与投资将会大幅增加,并且对航道影响较
大,建议优先考虑随桥、隧道电缆方案。
4 结语
海岛核电对拓展我国核电项目选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解决我国滨海核
电厂址稀缺问题的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方向。它既可以满足公众关切,又可以缓解
我国供电紧张局面,符合我国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
海岛核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应秉持生态用岛用海的理念,充分了解涉及海岛、
海域的政策法规,建立全方位、全周期的生态用岛用海工作制度体系和流程管理体
系,从选址、设计、施工再到营运,都应以生态用岛用海作为重要准则,使海岛核电
建设与周边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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