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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 (第二卷)
建立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体系、建立生态环境大数据创新决策体系、建立生态
环境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建立环境保护电子政务服务体系。针对《“十三五”环境
信息化发展规划》设定的目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在信息化应用体系、决策体
系、资源体系、服务体系的建设等多方面工作还有待推进。
2 存在的问题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信息
化统筹发展有待提高、综合研究及决策支持能力不足、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亟待提升
等问题。
2.1 信息化统筹发展有待提高
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各系统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建设实施,建设水平存在
差异。在功能应用方面,各系统标准不一,缺乏统一的分类规则和编码,没有资源
目录体系,无法功能复用,存在系统重复建设的情况,形成了众多“应用烟囱”。在
数据利用层面,每个系统只关注自身业务的相关数据,设计时没有考虑提供数据传
输接口,无法互联互通,形成了很多“信息孤岛”。同时由于数据更新机制不完善
并且缺乏有效的数据治理机制,数据质量低下和内容更新滞后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2.2 综合研究及决策支持能力不足
核安全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实现,国家层面的规划或纲要的制定,以及领导重要
工作的决策,都需要由大量准确详实的数据所支撑。信息时代的数据已经成为国
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快构建核与辐射大数据,能够为管理者制定管理决策提供重
要基础和趋势参考,数据驱动的政府管理政策日益呈现出信息化特征。然而“不
通、不全、不准、不快”的核与辐射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宏观管理的要求严重不匹配,
难以全面精确地了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象的状态,无法实现对数据的全面、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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