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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创新




           关键数据信息),为其发展大型核电机组提供量身定制的一揽子方案。有计划、有
           步骤地从前期的市场培育,到商务、融资、技术部分的建议与协商,再到提出完整的
           涵盖整个产业链条的核电系统解决方案。目标国更希望核电供应商能够提供涵盖

           大型核电机组项目投资、系统设计、核燃料、工程建造、装备制造、发电运维、技术服
           务等整个产业链条的系统解决方案,降低分包风险和协调成本。对于发展大机组
           意愿强烈的国家,应当优先协商,并及早提出方案,缩短订单签订前产生各种不确

           定因素的时间。


           3.3  统筹资源,合作到位


               系统化方案提出前后,针对目标国,一方面需要联合国外企业或当地代理商,

           与对口单位尽快建立联合工作组,保持日常联系,为后续商务、融资和技术的合同
           谈判安排工作计划,澄清主要问题并提供应对措施。另一方面,需要联合国内核电
           企业、建筑商、制造商、研发机构及国家金融机构等,根据市场不同阶段适时建立专

           门的联合工作组,共同应对目标国,提高沟通效率。


           3.4  连锁捆绑,技术推进


               在与目标国的协商过程中,按其发展核能意愿和实际需要,尝试通过连锁捆绑

           的方式出口大型核电机组。一方面,捆绑产品,如建设“2+2”机组、大堆带小堆、
           研究堆,全产业链相关核技术产品,建设核燃料厂等;另一方面,捆绑权利,包括目
           标国提供再次建设核电厂机组,燃料供应,设备采购等给予我方的长期垄断权,有

           效期内垄断权或优先权等。针对大型机组技术,如“华龙一号”,我方也要继续推
           进国内首堆建设,加强自主技术产品研发,确保核心技术产品系列化,模块化,以满

           足不同市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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