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2018年核能年鉴
P. 25

法律法规



                 辖市人民政府未就影响公众利益的重大核                      利益的重大核安全事项征求利益相关方意
                 安全事项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的;                         见的。

                     (四)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规划
                 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将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报                      限制区内建设可能威胁核设施安全的易
                 告,或者未建立档案的;                             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生产、贮存设施
                     (五)核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                    或者人口密集场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

                 检查任务,未出示有效证件,或者对获知                      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未依法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予以保密的;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
                     (六)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                    营运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核

                 者其他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
                 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整顿;有违法所得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害核                   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环境污染的,责

                 设施、核材料安全,或者编造、散布核安                      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
                 全虚假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取措施的,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履行,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所需费用由污染者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

                 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一)未经许可,从事核设施建造、
                 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运行或者退役等活动的;
                 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                          (二)未经许可,变更许可文件规定

                 设或者停产整顿:                                条件的;
                     (一)核设施营运单位未设置核设施                        (三)核设施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届
                 纵深防御体系的;                                满,未经审查批准,继续运行核设施的;
                     (二)核设施营运单位或者为其提供                        (四)未经审查批准,进口核设施的。

                 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未建立或者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营
                 未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的;                             运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
                     (三)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要求控                    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
                 制辐射照射剂量的;                               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四)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建立核安全                    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采取
                 经验反馈体系的;                                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措施的,
                     (五)核设施营运单位未就涉及公众                    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


                                                                                           17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