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2018年核能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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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一)未经许可,从事放射性废物处 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从事核安全活动的
理、贮存、处置活动的; 单位拒绝、阻挠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
(二)未建立放射性废物处置情况记 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
录档案,未如实记录与处置活动有关的事 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
项,或者未永久保存记录档案的; 不改正的,暂扣或者吊销其许可证;构成
(三)对应当关闭的放射性废物处置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设施,未依法办理关闭手续的; 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关闭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未 第九十条 因核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
在划定的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的; 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损害的,核设施营
(五)未编制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关 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核损害责任制度承担
闭安全监护计划的; 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
(六)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关闭后, 装冲突、暴乱等情形造成的除外。
未按照经批准的安全监护计划进行安全监 为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设备、工程以
护的。 及服务等的单位不承担核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 核设施营运单位与其有约定的,在承担赔
营运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核 偿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追偿。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通过投保责任保
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 险、参加互助机制等方式,作出适当的财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 务保证安排,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履行核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损害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场内核事故应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
急预案的;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
备,未开展应急工作人员培训或者演练的; 第八章 附 则
(三)未按照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 第九十二条 军工、军事核安全,由
要求,实施应急响应支援的。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核设施 原则另行规定。
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的,由 第九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
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 义:
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核事故,是指核设施内的核燃料、放
罚款。 射性产物、放射性废物或者运入运出核设
第八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国务 施的核材料所发生的放射性、毒害性、爆
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炸性或者其他危害性事故,或者一系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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