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核能2009年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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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三)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 第 三 十 九 条 本 规 定 自 2008 年 1
考试结果失实的; 月 1 日 起 施 行。1995 年 6 月 6 日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发 布 的《 民 用 核 承 压 设 备 焊 工、
(四)有其它严重影响资格考试公正 焊 接 操 作 工 培 训、 考 试 和 取 证 管 理 规 定
性行为的。 (HAF603)》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附表 1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
安装单位或者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虚 作工考试计划(略)
假证明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附表 2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
作工考试评定报告(略)
第三十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
焊接操作工超出考试合格项目范围从事焊 附表 3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
接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 作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略)
其 停 止 民 用 核 安 全 设 备 焊 接 活 动, 并 依
据《 民 用 核 安 全 设 备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第 附表 4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
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聘用单位予以处罚。 操作工资格证》式样(略)
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民用核安全 附表 5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
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依据 作工连续操作记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五十二条的规定,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 附件 1 操作技能考试要求(略)
拘留,可以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 附件 2 考试试件的检验要求(略)
较轻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 附件 3 特殊情况的举例(略)
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
第三十七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 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
焊接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严重焊接 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的通
质量问题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吊 知
销其资格证书。
(2008 年 2 月 27 日,卫生部,卫办
第七章 附 则 监督发〔2008〕32 号)
第 三 十 八 条 本 规 定 以 外 的 焊 接 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
法、材料种类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 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
其内容、方法和评定标准由企业和考核中 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心按照有关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条件制
订,并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
法》(卫生部令第 55 号,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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