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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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其他主体的影响
3.1 售电公司
“尖峰缺电力”现象频现,负荷聚合商有望成为售电公司新业态。由于系统峰
谷差不断拉大、尖峰负荷持续攀升,我国电力装机虽整体过剩,但难以应对短时尖
峰电力缺口问题,呈现出“火电利用小时数下降,但尖峰缺电”的现象。需求侧响
应将是重要的用户侧调节资源,解决电力供需紧张及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虚拟电厂运营商核心竞争力来源于强大的资源聚合能力,整合小规模源、荷、
储协同发力。体量较小的分布式电源、负荷,以及储能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单独
参与市场议价能力差,但聚合后可实现与大电网优势互补,在赚取收益的同时保障
电网稳定运行,运营商可获得可观收益。
国内电力市场化持续推进,叠加微小主体接入需求快速增长,负荷聚合与虚拟
电厂前景广阔。小微主体进入电力市场步伐加快,虚拟电厂构建可有效降低小微
主体用电成本,下游需求广阔。国内综合能源服务商开展虚拟电厂业务带来的业
绩增量。综合能源运营商具备专业服务平台,在聚合资源方面具备优势。除该项
业务直接带来的收益外,做负荷聚合商可以为公司提供大量用户资源,进而拓宽其
他服务项目覆盖面,贡献可观业绩增量。
3.2 电力市场信息化服务提供商
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带来对电力交易平台软件需求快速增长。目前,电网
调度机构、交易机构分别负责组织运营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需要相应
配置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及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同时,随着经营性电力
用户发用电的放开,海量零售用户将会进入市场,针对批发、零售不同客户,电力交
易平台需要具备差异化的服务能力;结算频率的加快也对电力交易结算业务平台
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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