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中国核能年鉴2010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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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载

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元以下罚款。
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                     第七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
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
      第七十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           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               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
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
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               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
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               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
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               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值金额 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
没收违法所得。                          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
                                 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
      第七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           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
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               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               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
车辆的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               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 1 万             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               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               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
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
                                 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
      第七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          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               法充装的气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
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               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内 专 用 机 动 车 辆 的 改 造、 维 修 单 位, 在  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
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
或者在验收后 30 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
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               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          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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