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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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发展蓝皮书
可供借鉴,部分公众对这个问题仍存在疑虑和担心。
随着我国核电的快速、规模化发展,核电厂及配套的核燃料循环产生的
放射性废物会越来越多,实现放射性废物的有效管理与最终安全处置是迫切
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当前,我国核电站运行产生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是
全部受控的,从反应堆卸出的乏燃料被贮存在乏燃料水池中,且接受严格的
管控,我国正在建设干法贮存设施,提高离堆贮存能力,建设完善公—海—
铁联合的运输体系,已经初步掌握冷坩埚玻璃固化技术,为将来高放废液处
理的工程化应用打下了基础。我国采取闭式循环策略,通过乏燃料后处理,
可以大大减少放射性废物量。我国正在加强技术攻关和专项投入,统筹安排
推进乏燃料贮存、运输、后处理与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等项目实施。通过未来
几十年的持续努力,一定能够实现放射性废物的最终安全处置。
4.公众接受度
公众通常把潜在的灾难、不可控制和未知视为核能的直观特征,认为核
辐射风险要高于其他能源行业的风险。三哩岛核事故、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
福岛核事故更是引发了部分公众对核电站的担忧。公众对于风险信息的获取
和可信度非常敏感。因为风险信息不完整,公众对风险的恐惧往往会上升,
进而导致对提供的信息丧失信心。在福岛核事故中,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将
“氢爆炸”与“核爆炸”混为一谈,也致使公众恐慌加剧。
随着我国核电发展不断提速,核电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应对工作越来越受
到重视,国内公众对于涉核事件的敏感度正不断提升。公众是否支持核设施
建设与运行,是否对核能利用有正确客观的认知,关系到我国核电发展的社
会基础是否稳固。近年来,由于部分涉核项目存在公众沟通不足、宣传不到
位、处理不当等原因,一些地区的部分公众对核能项目持反对态度,一些突
发的社会事件使个别涉核项目停建,影响了我国核能产业的布局和发展,对
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甚至会对核电发展的后续决策产生重要影响。为
此,国家已颁布《核安全法》,正在积极推进《原子能法》《核损害赔偿法》
等立法工作,完善核领域防范和化解环境社会风险的相关政策制度,做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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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依,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正确宣传、科学理性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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