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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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其技术委员会下共设有二千余个分技术委员会,有十万多个单位参加
了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且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
1.3 我国团体标准的政策与概况
我国团体标准起步较晚。2015 年 2 月 11 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
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
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允许企业自主制定实施产品和服
务标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2015 年 3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13 号),明确提出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重大改革举措。方案中提出,“在
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
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
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
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企业标准”。
2016 年 3 月 1 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
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国团体标准
信息平台”。
2018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新法赋予
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也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鼓励社会团体逐步加大在团体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资源投入。
2019 年 1 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为团体标准的管理提供了指导依据。
1.4 团体标准的意义
目前,团体标准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
要支撑,是联通产业上下游的结合点。团体标准化要发挥行业主体作用,以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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