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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亿千瓦左右,核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达到 10% 左右,占一次能源比例达到
           5% 左右,占非化石能源比例达到 1/5 左右。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核安全,确保核安全一直是核能行业的共同使命。核

           安全事关国家安危、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及大国地位。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
           首次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明确核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部
           分,历来强调万无一失,确保核安全。我国始终把保障核安全作为重要的国家责

           任,融入核能开发利用全过程;始终以安全为前提发展核事业,坚持纵深防御原则,
           按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实施监管;始终积极适应核事业发展新要求,不断推动核安全

           管理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核安全也事关核能企业的生死存亡。我国核能行业各界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质量第一”方针不动摇,坚持把确保核安全作为核能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把“敬畏

           核安全、守护核安全”作为我们的共同责任,共同致力于构建核能安全高效可持续
           发展命运共同体;长期以来,我国核能行业保持了良好的核安全记录,走出了一条

           中国特色的核安全之路。
               我国核能公众沟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核安全
           法》及政府相关规章制度将核能公众沟通纳入法定决策程序,公众沟通越来越得

           到各级政府、核能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形成了“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
           作为,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及“科普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融
           合发展”的工作模式。初步形成了核能公众沟通的方式方法、平台阵地及良好实

           践,提高了公众对核能事业的了解和参与。核电企业,特别是新上核电项目的公众
           沟通工作成为“亮点”。
               由于我国涉核公众沟通工作起步较晚,核能公众沟通工作还没有引起一些涉

           核单位的足够重视,工作程度不平衡,部分涉核单位已经遭遇项目中止的尴尬;行
           业核能公众沟通没有形成合力,资源分散,缺乏统一标准,不能统一发声;核能发展

          “正能量”宣传不足,被动应对“异见”人士意见,公众沟通工作效果有限;各大中
           心城市缺乏充分的宣传展示平台,公众沟通的有效性需要提高等。
               我国越来越多的公众更加关注核安全,核能公众沟通工作面临着既艰巨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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