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2)_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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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发展蓝皮书
一 前言
根据统计资料,全球在运核电机组中,有近 2/3 的机组运行已超 30 年,
逐渐面临延续运行或退役的选择,当前主流核电国家基本倾向选择延续运行
的策略。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网站发布的数据表明,截至 2021 年 7 月,全
球运行年数超过 40 年的在运机组有 103 台,分别为美国 46 台,俄罗斯 11 台,
法国 11 台,加拿大 6 台,英国 4 台,瑞士 3 台,比利时 3 台,芬兰 4 台,印
度 4 台,日本 4 台,阿根廷 1 台,亚美尼亚 1 台,荷兰 1 台,巴基斯坦 1 台,
瑞典 2 台,乌克兰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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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核管会(NRC)网站发布的数据表明,截至 2021 年 7 月,美国共有
94 台机组通过 NRC 的许可证更新,运行期限由 40 年延至 60 年;6 台机组通
过 NRC 的许可证二次更新,运行期限可延至 80 年。
当前,国际上主流的核电厂延续运行监管策略除了采用美国的执照更新
策略,还采用 IAEA 的长期运行策略。前者一般在机组运行 20 年的时候开展
评估工作,通过递交申请以证明机组延续运行的安全性,从而使运行执照得
以更新并延长 20 年。后者起先是在第三次定期安全审查(PSR)时加入延续
运行的老化管理审查内容,评判是否批准机组的下一个运行期限。2018 年,
IAEA 发布了新版导则 SSG-48,基于 IGALL 项目的研究成果,将老化管理和
延寿运行的技术路线、方法等进行调整,SSG-48 的评估范围、审查方法和验
收准则等都与美国的执照更新做法比较接近,并要求应根据各国的监管规定
进行适当的调整。
美国的延续运行审查是一种有针对性的审查,通过审查核电厂的关键设
备寿命时限、存在的老化效应、制定的老化管理措施来确定延续运行是否可
行。而与核电厂寿命无关的、原有的安全分析结论和许可证条件仍然按正常
运行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和审查,这样能避免延续运行评估中,评估人员(电
厂方)和审查人员(监管方)被其他与延续运行无关的问题分散对延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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