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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9)

             国家确定了联运主通道,明确了红沿河核电站核电码头作为海铁中转码头,
             各核电站码头作为节点码头;正在成立由专业船运公司与核工业企业合资合

             作的乏燃料运输专业船公司,基本完成了乏燃料运输专用船舶设计工作;为
             满足 2020 年以后乏燃料大规模运输的需要,中核集团签订了 10 台乏燃料运
             输容器的采购合同,其中 7 台为国外进口容器,3 台为国产容器;中广核集团

             签订了 7 台高燃耗乏燃料运输容器采购合同。
                  国内乏燃料容器自主研发方面,由中核集团最新研发成功的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装备已获得国家核安全局容器设计许可证和容器制造许可证,相关
             制造工作已经开始。由中广核集团自主研发的高燃耗乏燃料金属运输容器已
             经完成比例容器的制造和验证试验,并同步开展核安全审评工作。
                  2017~2018 年,中核集团通过公路运输方式将大亚湾核电站 5 个容器共

             计 130 组乏燃料运输到后处理中试厂贮存,保障了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有序推进乏燃料后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乏燃料后处理科研工作,

             支持乏燃料后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工艺研发。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
                  为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我国制定了新版的《放射性废物分

             类》,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8 年发布的原《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HAD401/04)同时废止。按照新的放射性废物分类方式,将放射性废物分为
             极短寿命放射性废物、极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中水平放

             射性废物和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等 5 类,其中极短寿命放射性废物和极低水平
             放射性废物属于低水平放射性废物范畴。5 类放射性废物对应的处置方式分
             别为贮存衰变后解控、填埋处置、近地表处置、中等深度处置和深地质处置

            (见图 33)。
                  我国低放废物采取近地表处置,目前我国建设运营着三座低放处置场,
             分别是西北处置场、广东北龙处置场、四川飞凤山处置场。2018 年,西北处

             置场共接收废物 1.72 万立方米,完成处置 1.7 万余立方米,并正在进行扩容
             计划;飞凤山处置场共接收处置废物 1.17 万立方米。表 47 为各放射性废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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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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