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2024第6期核能新闻---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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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底色成色更足。

                        确保核安全是核强国建设的基础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工业是

                   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核
                   能发展客观伴随着风险,但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纵深防御,

                   是能够保障安全的。核能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核安全,核电发展根本无从

                   谈起,任何麻痹松懈导致核安全出了问题,将“一失万无”。当前我国正处

                   于由核大国向核强国转型迈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始终把核安全摆在最高优先

                   级,以扎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绝无一失。

                        确保核安全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

                   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当前,核技术在工业、农业、

                   医学、材料、环保等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由于社会上对核安全

                   的认知主要源于核电历史上三次重大核事故造成的巨大灾难和损失,“恐核”、

                   “惧核”、涉核“邻避”等现象仍然存在。必须依靠核安全的持续改进推动

                   核能趋利避害,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改善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确保核安全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

                   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核安全无国界,一损俱损。
                   近年来,全球核电发展逐步复苏,让核能在保障能源供应、应对气候变化中


                   发挥更大作用正逐渐形成新的共识,但一次新的核事故很容易使大好形势陡
                   然逆转,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必须把确保核安全作为共同责任,共建

                   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新时代我国核安全监管守正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国核安全监管事业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

                   伴随着核电事业发展进程不断发展起来的。1984 年,我国成立国家核安全

                   局,赋予监督管理我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的历史重任。40 年来,在党中央坚

                   强领导下,我国核安全监管与核电事业发展相伴相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

                   总体经历了起步探索、整合提高、高质量发展三个阶段。特别是新时代以来,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指引下,我国核安全监管迈上了新台阶,为确

                   保核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形成了由 2 部法律、7 部行政法规、28 项部门规章、百余项安全导则和千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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