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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要求等进行交底,在项目新进人员的培训、交底内容中


                  应包含绿色施工相关内容。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组织所有的管理


                  人员,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对核电项目


                  的工程概况、绿色施工建设目标、绿色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及


                  职责、“四节一环保”主要措施进行宣贯。


                        主体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分包单位或劳务单位人员进

                  场后,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定期组织项目部分包单位或


                  劳务单位的人员开展培训,内容包括分包单位或劳务班组的


                  职责、“四节一环保”施工技术。


                        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由技术主管对从事本道工序的


                  班组长、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的同时,结合工序施


                  工过程,开展针对性的绿色施工交底。


                        5. 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限制、


                  淘汰制度


                        现场施工采取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优先选用国家、


                  行业推广应用的新技术,严禁使用明令限制、淘汰的施工工


                  艺、设备、材料等。

                        项目部应识别并建立限制使用和淘汰使用的工艺、设备、


                  材料等清单,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予以规避。


                        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材料等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发现不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立即停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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