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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   第二篇  工艺质量示范提升篇








                                       第三章    设备成品保护





               1.参照标准

                    《工程物项成品保护管理程序》(国核示范 C-IP-CSM-017D)

                    《AP/CAP 核岛施工成品保护标准图册(试行)》(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要求》(EJ/T 564-2006)

               2.适用部位

                    适用于核电工程现场设备、模块、管道、阀门、盘柜、仪表、电缆等物项的成品保

               护。

               3.施工工艺控制要点

                    成品保护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物项的维护、保养、检查验证等保护措施,防

               止工程物项发生损坏或影响质量。

                    工程物项采取“谁的物项,谁保护”、谁的物项,谁检查“、”谁施工,谁采取特别

               防护“的原则。

               3.1 物项保护清单

                    依据设计文件、标准及规范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进展,对所管理的物项范围进

               行辨识和梳理,建立保护清单,清单中应包括以下内容:物项名称、物项编码、数量、

               分级、通用/重要、专业、区域(房间)、安装(接收)日期、责任人、保护方案(措施)、

               成品保护卡、执行状态等。

               3.2 成品保护分级

                    根据物项保护清单将成品保护分为通用保护项目和重要保护项目两级。

                    (1)通用保护项目

                    通用保护项目按照《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要求》EJ/T

               564-2006 要求分为 A、B、C、D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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