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第一篇 建设质量管理提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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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册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2 现场道路
2.1 参照标准
JGJ 59 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标准
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
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核电工程现场道路规划。
2.3 要求
(1)对现场施工道路统一规划布置,考虑了人车分流,经审批,保证合理、美观
(见图 9.4);施工区道路采用活动围栏、栏杆等进行规范、标识; 10% 临时道路路面
应有硬化处理,没有破损或者突出物;
(2)宽度足够会车(双车道不低于 6m,单车道不低于 3.5m),路面净空有标识(如
果有跨越);有明显交通标识(现场限速 15km),道路安全设施齐全,保持道路畅道;
根据厂区/区域信息化规划进行统一布置厂内机动车辆测速装置。路面没有明显灰尘、
油污、废物或者设备及物料;
(3)现场清洁、整齐、卫生,安排专人清扫维护,经常洒水降尘;
(4)有排水设施并标识。
2.4 示范图片
9.4 道路规划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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