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第一篇 建设质量管理提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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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册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2 现场道路

               2.1 参照标准

                    JGJ 59          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标准

                    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

               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核电工程现场道路规划。

               2.3 要求

                    (1)对现场施工道路统一规划布置,考虑了人车分流,经审批,保证合理、美观

               (见图 9.4);施工区道路采用活动围栏、栏杆等进行规范、标识; 10% 临时道路路面

               应有硬化处理,没有破损或者突出物;

                    (2)宽度足够会车(双车道不低于 6m,单车道不低于 3.5m),路面净空有标识(如

               果有跨越);有明显交通标识(现场限速 15km),道路安全设施齐全,保持道路畅道;

               根据厂区/区域信息化规划进行统一布置厂内机动车辆测速装置。路面没有明显灰尘、

               油污、废物或者设备及物料;

                    (3)现场清洁、整齐、卫生,安排专人清扫维护,经常洒水降尘;

                    (4)有排水设施并标识。

               2.4 示范图片



























                                                   9.4 道路规划效果图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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