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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   第一篇  建造质量管理提升篇








                                           第九章    现场环境





               1 整体布局

               1.1 参照标准

                   JGJ 59           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标准

                   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

                   AQ/T 9004      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核电工程建造期整体规划与管理。

               1.3 要求

                   (1)现场整体布局按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材料堆放区、加工预制区、休息区、

               危品库放射源库区、交通路网等进行了合理分区。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对施工现场进行责任分区;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布置, 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时履行审批手续。

                   有专人负责总体布局的管理及日常监督,领导高层亲自参加到总平面布局的工作中。

                   (2)现场工作环境,对现场施工照明、应急照明统一规划布置;特殊作业场所须使

               用特殊安全要求的照明灯具(如氢爆);移动照明固定于稳定的支架上, 架设牢靠。照

               明灯应有防触碰或破损装置;应急通道处设置充足的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

               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 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 0.5Lx,应急灯至少能保证

               60 分钟照明;照明线路敷设应穿管或架空保护, 应使用合适的绝缘子; 照明灯具的

               悬挂高度不低于 2.5m,条件受限时,必须有加强保护措施;架空保护采用绝缘线, 线

               路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在最大弧垂时不小于 6 米;一般照明灯泡的金属套筒应接地。

                   (3)现场卫生清洁,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负责自己区域每天的清洁工作,以提高工

               地安全和施工效率。保持施工区域干净整洁的良好习惯, 能够有效地预防各种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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