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第一篇 建设质量管理提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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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 调试管理
第六章 调试移交管理
1. 参照标准
HAF003(1991)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D103/02 (1987) 《核电厂调试程序》
HAD003/09(1988)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核电工程建设业绩目标与准则》(2016 版)
《核电项目调试相关合同文件》
2. 适用阶段
核电厂调试阶段。
3. 控制要点
按照高标准、先进的管理目标,按照调试进度要求,建立安装与调试、调试与生产
相适应的移交接产组织和管理体系、规范移交接产活动,制定移交接产工作计划,使之
有效实施,保障移交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3.1 建立调试移交组织
建立调试移交的组织体系,明确调试组织与其他各单位之间的任务、职责、权限、
业绩要求及接口,并形成一套规定或规范,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明确装料后的核
安全责任。
移交接产工作应具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必要时提
前规划需要的技术支持单位,提供相应的人力和技术支持。
3.2 建立调试移交管理制度
(1) 制定适当的移交接产流程,规范移交过程;明确各阶段移交接产内容,制定各
阶段验收准则。移交流程如示范图片 4.1。
(2) 制定明确的与现场调试进度相适应的调试移交专项进度计划。保证接口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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