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第一篇 建设质量管理提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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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    调试管理








                                       第六章    调试移交管理





               1. 参照标准

                    HAF003(1991)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D103/02 (1987)         《核电厂调试程序》

                    HAD003/09(1988)          《核电厂调试和运行期间的质量保证》

                    《核电工程建设业绩目标与准则》(2016 版)

                    《核电项目调试相关合同文件》

               2. 适用阶段

                    核电厂调试阶段。

               3. 控制要点

                    按照高标准、先进的管理目标,按照调试进度要求,建立安装与调试、调试与生产

               相适应的移交接产组织和管理体系、规范移交接产活动,制定移交接产工作计划,使之

               有效实施,保障移交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3.1 建立调试移交组织

                    建立调试移交的组织体系,明确调试组织与其他各单位之间的任务、职责、权限、

               业绩要求及接口,并形成一套规定或规范,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渠道。明确装料后的核

               安全责任。

                    移交接产工作应具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必要时提

               前规划需要的技术支持单位,提供相应的人力和技术支持。

               3.2 建立调试移交管理制度

                   (1) 制定适当的移交接产流程,规范移交过程;明确各阶段移交接产内容,制定各

               阶段验收准则。移交流程如示范图片 4.1。

                   (2) 制定明确的与现场调试进度相适应的调试移交专项进度计划。保证接口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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