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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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发展蓝皮书

             东、浙江、辽宁五省的核电发电量在本省份总发电量中的占比均超过全球电力
             结构中核电发电量平均占比(10.6%,2016 年),相当于西班牙、英国、美国、

             罗马尼亚、俄罗斯、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的核电占比水平。浙江、广东和江苏
             三个省份核电发电量占比与核电装机占比的比值分别达到 2.07、1.92 和 1.91,
             与全国核电发电量占比与核电装机占比的比值 1.95(3.94%/2.02%)相当,核电

             发电能力利用率排在七个核电省份的前列,核电的基荷优势得到较好发挥。

                 (四)核电设备利用率情况


                  核电设备利用率也称机组负荷因子,是指一定时期内机组的实际发电
             量与同一时期内额定发电量之比,用百分数表示,它既与核电设备可利用率
            (WANO 指标体系中称之为“机组能力因子”)有关,又与电网对核电输出电

             量的消纳状况有关。
                  核电设备可利用率(机组能力因子)是指一定时期内可用发电量与同一

             时期内额定发电量之比,用百分数表示,机组能力因子反映在优化计划停堆
             活动和降低非计划能量损失方面电厂管理的综合效果。2017 年我国 37 台机组
             的平均能力因子达到 90%。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电力供应能力不断提升,尤其是清洁能源消纳能
             力大幅提升,而用电增长总体放缓,电力消费结构不断调整,增长动力逐
             步转化,近年来我国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如图 16 所示。

             自 2014 年以来,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连续三年下降,机组参与电网调
             峰、应电网要求降功率甚至临停备用的情况逐渐增多,造成核电机组发电能
             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直到 2017 年略有回升,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7108.05 小时,有 13 台机组的设备利用小时数超过 7400 小时。
                  从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看,2017 年,我国商运核电机组的核电设备平均利
             用率为 81.14%。在运的 37 台核电机组中,有 8 台机组的核电设备平均利用率

             低于 70%,分别是:红沿河 2 号、3 号、4 号机组,宁德 4 号机组,福清 3 号机组,
             昌江 1 号、2 号机组和防城港 1 号机组。这些核电机组的设备平均利用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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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主要外部原因有季节性停运、临停备用、停机备用、降功率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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