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智库丛书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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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


                 未来 20 年是我国核能从大向强迈进的关键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
            国核电中长期发展战略,强化核电发展顶层设计,统领我国核电发展的路线方针和

            政策规划,批量化建设自主三代核电机组,保持核电发展的连续性,更好地发挥我
            国核工业完整产业链的已有基础和体系优势,确保核能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中作出积极贡献。


           (二)优化我国核电发展空间布局


                 内陆核电发展与沿海核电发展是统一于核电积极有序发展这一命题之下的不
            可分割的重要组成。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稳妥推进内陆省份核

            电建设,改善我国核电布局“东部沿海趋于饱和、中西部地区为零”的不均衡不合
            理局面。


           (三)推动核电有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在现有保障核电优先上网和保障性消纳等政策下,可以通过政府全寿命期长

            期协议、差价合约等方式给予核电政策支持,提高上网电量中的政府授权合约比
            例,鼓励核电企业与用户签订 5 年以上的长期合同,进一步释放核电满发多发潜
            力,最大限度提升铀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完善现行核电定价机制,制定既能

            体现核电清洁能源价值,又能充分考虑乏燃料处理、核设施退役等外部性成本因素
            的核电定价机制。


           (四)完善核能多用途利用相关法规体系



                 核能正在从原有单一电力供应转向多领域多用途应用拓展,需要制定适用于
            核能多用途利用的安全监管法规及相关标准体系,使项目从设计、规范、选址、监管
            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核能多用途利用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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