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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


                        3. 土建专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3.1 环境保护技术要点


                        3.1.1 扬尘控制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


                  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如:洗


                  车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


                  测扬尘不扩散到场区外。


                        土建施工、安装施工阶段,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


                  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


                  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


                  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避免使用易产生扬尘的


                  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


                  施;高空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


                  用容器吊运。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


                  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

                  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3.1.2 噪音与振动控制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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