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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   第二篇  工艺质量示范提升篇



               3.3 屋面防水层

                    (1)基底找平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空鼓、开裂、松动、起砂和脱皮现

               象;基面应洁净、平整,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的任何部位,都不得有积水

               现象。

                    (2)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3)涂料防水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皮、流淌、鼓泡、露胎、皱折等缺陷;涂

               层遍数、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间应铺设玻璃丝纤维布,布长边搭接不小于 50mm,

               短边搭接不小于 70mm。

                    (4)卷材防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

               不得有皱褶、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严密无

               翘边。

                    (5)当防水层施工作业完成,须做蓄水 24h 试验,无渗漏。

               3.4 刚、柔双防水屋面

                    (1)柔性防水层完工后,应严格检查其防水性能(蓄水 24h 试验),合格后方允许

               施工上部刚性防水层和铺装块材上人屋面砂浆找平层。

                    (2)刚性防水层施工时要采取有效可靠措施保护下部柔性防水层成品不致损坏,

               严禁在柔性防水层上边穿硬质尖底鞋踩踏、拌合砂浆(或混凝土)、堆放工器具和建筑

               材料等。

                    (3)刚性防水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宜设置一道隔离层(空铺一道防水卷材或一层

               厚塑料布等措施),防止刚性防水层胀缩变形时摩擦拖拉损坏下部柔性防水层。

                    (4)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交接处,均应留置 25~30mm 的

               伸缩缝并做柔性密封处理,防止板块受热膨胀挤裂女儿墙。

                    (5)刚性防水层(含上人屋面块材面层)施工前应进行排版设计,面层分格缝应

               与卷材找平层分格缝位置一致,分格缝间距不得大于 6m(每块分隔面积不超过 36 ㎡),

               缝宽 25~30mm。

                    (6)刚性防水层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平整,排水顺畅,不得有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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