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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   第二篇  工艺质量示范提升篇








                                            第十一章  吊 顶





               1. 参照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图纸》、《技术规格书》

               2.适用部位

                    核电站核岛及 BOP 装修工程。

               3.施工工艺控制要点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准确,走向规则,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图案

               颜色美观,观感良好,其施工工艺要求如下:

               3.1 吊顶施工

                    (1)吊顶深化设计宜依据房间实测净空尺寸进行。

                    (2)吊顶龙骨等构件宜进行三维放样,与设备、灯具、通风、电缆等其他隐蔽工

               程物项进行碰撞检查。

                    (3)吊顶面板宜采用软件进行排版,对称布置,边缘部位面板尺寸不应小于原材

               的 1/3。

                    (4)吊顶龙骨安装时应确保造型尺寸、定位尺寸、标高及水平度均满足要求,暗

               龙骨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对接应顺直,表面应平整,无锤

               印。

                    (5)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焊接作业后应

               对节点及污染部位进行清洁及补漆。

                    (6)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 300mm,当大于 300mm 时,应增加吊杆。当吊

               杆长度大于 1.5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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