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第一篇 建设质量管理提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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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   第一篇  建造质量管理提升篇



                    1  基坑抽水应采用动态管理技术,减少地下水开采量;

                    2  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应采取隔离措施;

                    3  污水排放管道不得渗漏;

                    4  应采用无污染地下水回灌方法;

                    5  机用废油应回收,不得随意排放;

                    6  不得向水体倾倒垃圾;

                    7  水上和水下机械作业应有作业方案,采取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7) 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废水与生活废水应有收集管网、处理设施与利用措施;

                    2  现场冲洗机具、设备和车辆的用水,应采用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和收集的雨水;

                    3  非传统水源应经过处理和检验合格后作为施工、生活用水使用;

                    4  根据工程地域特点,施工现场用水经许可后,应采用符合标准的江、河、湖、

               泊水源;

                    5  应储存并高效利用回收的雨水和基坑降水产生的地下水。

                    (8) 中水进行生化处理达标后宜合理利用。

                    (9)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宜采用蒸汽设施自动养护。

                    (10) 宜采用基坑封闭降水施工技术。

               4. 示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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