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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指导手册   第一篇  建造质量管理提升篇








                                         第十四章    环境应急





               1 应急管理体系

               1.1 参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 2 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24 号令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93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21 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要求。

               1.3 控制要点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与管理机构。 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包括领导小组、

               抢险小组、救护小组、保卫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

                    (2)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系统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管理机构、

               应急设施、应急集合点等,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3)应急预案体系文件包括:危险物质火灾爆炸、环境污染、核泄漏、自然灾害、

               恐怖袭击等,预案覆盖涉及业务领域,预案承接当地政府、上级单位、上游单位相关要

               求。

                    (4)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宣贯,并将应急预案管理要点张贴至现场,宜制作小手册

               发放至员工、访客等相关人员,至少每年一次对应急响应系统/预案有效性进行评估。

                    (5)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安保队伍等。

                    (6)基于工程实际情况,根据风险评价结果,组织开展应急需求评价。

                    (7)定期组织对应急资源进行评估与分析,确保其满足工程进展需求,且处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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