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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载



                 核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
                     3. 其他申请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模拟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段

                 试制。                                         不符合项监督管理要求
                 (三)核燃料循环设施后处理厂专用                               (试行)》的通知
                 核安全设备                                           国核安发〔2016〕84 号
                     现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可按照

                 “核安全 2 级覆盖放化 1 级、核安全 3 级覆               各有关单位:
                 盖放化 2 级、1E 级设备等效”的原则,开                      为了强化我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展相同设备类别核燃料循环设施后处理厂专                     阶段不符合项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
                 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无需单独提出申请。                      和规范各有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

                                                         段不符合项的管理活动,明确不符合项报
                 二、关于原有民用核安全设备                           告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民用核安全

                                                         设备制造阶段不符合项监督管理要求(试
                     我局将根据修订后的目录对现有民用                    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许可范围进行统一调
                 整并发布,在此期间各单位可依据原许可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段不符
                 范围开展活动。                                 合项监督管理要求(试行)(略)


                 三、关于暂未纳入目录监管的核                                                 国家核安全局
                 安全设备                                                         2016 年 4 月 27 日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切实加强有关核安

                 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调
                 试、运行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
                 并对其使用和运行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附件:
                     1.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2016年修订)
                 (略)
                     2. 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2016

                 年修订)》的解释和说明(略)


                                        国家核安全局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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