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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载
核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
3. 其他申请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模拟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段
试制。 不符合项监督管理要求
(三)核燃料循环设施后处理厂专用 (试行)》的通知
核安全设备 国核安发〔2016〕84 号
现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可按照
“核安全 2 级覆盖放化 1 级、核安全 3 级覆 各有关单位:
盖放化 2 级、1E 级设备等效”的原则,开 为了强化我局对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展相同设备类别核燃料循环设施后处理厂专 阶段不符合项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
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无需单独提出申请。 和规范各有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
段不符合项的管理活动,明确不符合项报
二、关于原有民用核安全设备 告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民用核安全
设备制造阶段不符合项监督管理要求(试
我局将根据修订后的目录对现有民用 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许可范围进行统一调
整并发布,在此期间各单位可依据原许可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阶段不符
范围开展活动。 合项监督管理要求(试行)(略)
三、关于暂未纳入目录监管的核 国家核安全局
安全设备 2016 年 4 月 27 日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切实加强有关核安
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调
试、运行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
并对其使用和运行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附件:
1.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2016年修订)
(略)
2. 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2016
年修订)》的解释和说明(略)
国家核安全局
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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