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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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核电发展研究
重要补充。我国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已完成首批核燃料装料,并于 2021 年底
成功并网发电,正在研发 60 万千瓦级高温气冷堆并开展前期工作;多用途模
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玲龙一号”)已于 2021 年 7 月开工建设;形成了
“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堆、ACPR50S 海上浮动堆、NHR200-Ⅱ壳式低温供
热堆、“和美一号”一体化供热堆等一系列小型堆技术,正在积极推动项目前
期工作;将助力核能在供暖、供汽、制氢、海水淡化、制冷、核动力民用船
舶、同位素生产等领域发挥更加广泛的作用。
五 关于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适当扩大核电建设规模,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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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厂址承载力、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
综合因素,我国具备年度开工 8~10 台核电机组的产业能力。维持合理的开工
规模和节奏,既可以充分发挥核电碳减排优势,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
现,又有利于保持我国核电装备制造、科研、核燃料循环、人才队伍等的稳
定。建议充分利用现有产业能力,每年稳定核准开工 8~10 台百万千瓦级核电
机组,争取到 2035 年我国核电发电量占比达到 10% 左右,达到当前世界平均
水平,到 2060 年进一步提高我国核电发电量占比,达到当前发达经济体平均
水平。
(二)统筹电力系统转型发展全局,优化核电建设布局
核电厂址布局和建设时间安排应满足电力负荷增长需求和电网安全稳定
运行的需要,服务国家能源安全供应整体战略。当前,我国核电项目全部分
布在沿海地区,难以满足内陆地区电力需求增长及低碳转型发展需要。建议
国家在积极开发沿海核电的同时,适时启动其他地区核电项目的前期准备和
工程建设工作,探索在不同地区推动“核风光”协调发展的适宜路线。其中,
华中地区首批 3 个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尽快
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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